广元一对夫妻携手走过了二十多年,感情一直较好。然而,这两年来,夫妻俩却时常因为琐事发生争执进而厮打,46岁的她常被54岁的丈夫打伤,医院。被打后,他直接去了西藏让她彻底心碎。经过一番挣扎,她决定改变生活现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9月6日,苍溪县人民法院陵江法庭的法官向刘某送达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民事裁定书。 这是自今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 我市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网络配图,非新闻图))医院,丈夫却一走了之 陶某与被刘某于年在苍溪县原六槐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结婚二十多年来,夫妻俩感情一直较好。近两年来,两人却时常因子女婚事、家庭琐事等产生矛盾,口角之争经常发展至厮打,每每均是身强力壮的丈夫刘某占据上风。今年7月2日,夫妻二人再次因子女婚姻问题发生争执。期间,刘某将家中的家具家电砸毁,还将陶某打至中度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刘某打人后竟然对自己不管不顾,直接回到了西藏上班。亲友劝她,不能再这样容忍下去了。陶某念着夫妻多年感情,一直默不作声。 让陶某彻底心碎的是,自己住院期间,刘某一次也没回来过。出院后,经过一番思想斗争,9月5日,不堪忍受丈夫家暴的陶某,向苍溪法院陵江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了病历、辱骂短信、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安嘉和对妻子梅湘南家暴) 拿到保护令,她说“终于可以安心了” 陵江法庭受理申请后立即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查证,认定家暴事实的存在。鉴于陶某多次遭受家庭暴力并有继续遭受家暴的现实危险,陵江法庭依法在24小时内即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刘某对申请人陶某实施家庭暴力。9月6日一大早,陵江法庭的法官就将民事裁定书送达给了陶某。从法官手中接过裁定书,陶某突然忍不住哭了,“这几年没少被打,这下我终于可以安心了。” 身在西藏的刘某收到裁定书后,当即表示不再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还将裁定书送达到了当地妇联、社区及派出所,并特意告知保持警觉,履行好保护义务。相关部门均表示将积极协助法院执行该保护令。 自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这是我市发出的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迄今为止发出的唯一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认识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实际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对象不仅仅是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包括夫妻、父子、兄弟“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行为,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都纳入了法律规定的“家暴行径”。 如何申请书面申请;若有困难也可口头申请。 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法院回复受理申请后,法院于72小时之内做出决定;情况紧急的,应在24小时之内决定。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限不超过6个月。 法律效力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给予训诫,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团团菌提醒:受到家暴后,千万不要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应注意收集保留好各种证据,大胆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kjmd.com/zzyjg/138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