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脑震荡是指头部遭受外力打击后,即刻发生短暂的脑功能障碍。病理改变无明显变化,发生机理至今仍有许多争论。临床表现为短暂性昏迷、近事遗忘以及头痛、恶心和呕吐等症状,神经系统检查无阳性体征发现。它是最轻的一种脑损伤,经治疗后大多可以治愈。其可以单独发生,也可以与其他颅脑损伤如颅内血肿合并存在,应注意及时作出鉴别诊断。 脑震荡后综合征的出现可能是脑损伤的病理因素与患者的心理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有证据表明,心理因素可成为脑震荡患者病情迁延不愈的重要因素。因此,在脑震荡的恢复期,患者应适当地参加娱乐活动或进行体育锻炼,这样不但可以增强体质,还可以分散对脑震荡的注意力,促进疾病的康复。 二、病因 过去一直认为脑震荡仅仅是头部受外力打击后,中枢神经系统的暂时性机能障碍,并无可见的器质性损害,在大体解剖和病理组织学上均未发现病变,所表现的一过性脑功能抑制,可能与暴力所引起的脑细胞分子紊乱、神经传导阻滞、脑血循环调节障碍、中间神经元受损以及中线脑室内脑脊液冲击波等因素有关。近代,据神经系统电生理的研究,认为因脑干网状结构受损,影响上行性活化系统的功能才是引起意识障碍的重要因素。但是,这些学说还不能满意地解释脑震荡的所有现象。 三、临床表现 1.意识障碍:程度较轻而时间短暂,可以短至数秒钟或数分钟,但不超过半小时。 2.近事遗忘:清醒后对受伤当时情况及受伤经过不能回忆,但对受伤前的事情能清楚地回忆。 3.其他症状:常有头痛、头晕、恶心、厌食、呕吐、耳鸣、失眠、畏光、注意力不集中和反应迟钝等症状。 4.神经系统检查无阳性体征。 四、诊断 1.头伤后立即发生短暂性昏迷,时间在30分钟内,清醒后常有近事遗忘、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血压,呼吸和脉搏基本正常。 2.神经系统检查无阳性体征,腰椎穿检查脑脊液压力和成分正常。 五、检查化验 颅骨平片未见骨折;腰穿测压在正常范围、脑脊液没有红细胞;脑电图仅见低至高波幅快波偶而有弥散性δ波和θ波,1~2天内恢复,或少数病人有散在慢波于1~2周内恢复正常;脑干听觉诱发电位可有Ⅰ~Ⅳ波波间期延长、Ⅴ波潜伏期延长或有波幅降低或波形消失;CT检查平扫及增强扫描均应为阴性,但临床上发生骨少数病人首次CT扫描阴性,而于连续动态观察中出现迟发性颅内继发病变,应予注意。此外,有学者报告用放射性核素I-IMP和99mTc-HM-PAO施行单光子发射CT扫描(SPECT),检查青少年脑震荡病人,发现70%有小脑和枕叶血流降低。 六、并发症 严重时可并发脑水肿、脑出血等。 七、治疗 1.脑震荡病人伤后应短期留院观察2—3天,定时观察意识、瞳孔和生命体征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并发的颅内血肿。 2.适当卧床休息,减少脑力和体力劳动。 3.对症支持治疗。头痛和失眠者可分别给予镇痛剂和安眠剂处理。伤后早期呕吐明显而影响进食,静脉补充液体。 4.精神鼓励,消除顾虑。 八、预防 脑震荡可根据伤后的症状和体征而诊断,由于脑损伤较轻,治疗上主要是对症处理,例如头痛者给予镇痛剂,呕吐明显而不能进食者给予输液,而且伤后早期宜安静休息,少思考问题和阅读报章,并注意减少对病人的不良刺激。经治疗数日或数周后,本病大多能治愈。由于本病可与颅内血肿合并存在,伤后最好留院观察和治疗一段时间(5天左右),一旦发现颅内血肿即能及时诊断和治疗。对于回家的病人,亲人亲友应在1—2天内密切观察病人的意识状态,注意头痛、呕吐和躁动不安等症状,如医院进行CT检查,从而明确诊断。 由于头部外伤脑组织受到损害,最初出现意识丧失,恢复后多有健忘、逆行性健忘、科尔撒科夫综合征、神经衰弱状态、性格变化等症状。对这种非肉眼所能见的脑组织变化称为脑震荡。部分脑组织受破坏者称为脑挫伤。脑震荡可能是脑组织全部功能障碍所致的特有症状。发病机理可以考虑是由于脑的血液循环障碍、蛛网膜下腔脑脊液循环和延髓的障碍。 常见的症状是头部受伤后,即刻发生一时性的神志恍惚或意识丧失,时间持续数秒至二、三十分钟不等,清醒后恢复正常,但对受伤时的情况及经过记忆不清。此外,还出现头痛、头晕及恶心、呕吐等。脑震荡是最轻的颅脑损伤,一般经卧床休息和对症治疗多可自愈。但在诊疗过程中,要注意是否合并较严重的脑挫裂伤和颅骨血肿等。因此,应密切观察病情,特别要注意脉搏、呼吸及神志的变化。必要时应作进一步检查,如腰脊穿刺、颅骨X光片、超声及CT等,以便即时作出诊断和相应治疗。 北京儿童医院看白癜风白癜风资讯网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kjmd.com/zzyhl/1504.html |